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“国家宪法日”。12月2日-8日,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,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,不断提高全民宪法法治意识。
  12月4日,市司法局组织律师、公证员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普法人员,在我市炎黄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。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、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页和宣传品、现场咨询等形式,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,解答法律咨询,弘扬宪法精神。全市13个司法所在本辖区内同步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。
来源:新郑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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